各位同学:
根据学院《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民主评议、二级
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现将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进行公示(名单附后)。 本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公示期:11月3日-11月6日。如有异议,请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纪检办公室投诉。 投诉电话:027-87195156(学生工作部) 027-87193826(纪检办公室) 特此公示。
学生工作部 外语学院
(责任编辑:admin)2021年11月3日 |